雲林檢警偵破大規模改裝電表案 涉及28組用戶 台電追償電費高達1,571萬餘元

【中華好報/特派記者黃坤原/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偵辦違規用電案件時,發現用戶所使用之電表有遭人為改裝情形,經深入追查後,發現周○定(男,57歲)涉嫌長期接受用電戶委託,從事改裝電表工作,藉由破壞封印、變更電表內部構造及線路等方式,使電表無法正確計量用電度數,協助用戶減少電費支出並從中收取報酬。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發現案情涉及多個縣市及眾多用戶後,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本署檢察長獲悉後高度重視,指派周甫學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協同台灣電力公司擴大追查,本案日前偵查終結,認周○定涉嫌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刑法第216條、第212條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經查,周○定自111年間起至114年間,接受各地用電戶委託,持專業改裝工具破壞台電電表封印鎖及端子蓋,再以改造齒輪、拔除電流排線、改接線路、加裝切換開關、塗覆絕緣膠及偽造同字鉛封等方式,干擾電表正常運作,使電表無法正確記錄實際用電量,達到少繳電費之目的。周○定協助改裝之用戶遍及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新竹縣市、苗栗縣、高雄市及雲林縣等地區,共涉及28組用戶,改電的用戶有餐廳、工廠及養殖業者也有一般住家,多達數十具電表,犯案時間長達數年。嗣經本署指揮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周○定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電表改造工具、開封印鎖工具、改裝齒輪工具、封印鎖插銷、針頭及偽造封印器具等證物。本案經台電公司稽查後統計本案違規用電所衍生之追償電費高達新臺幣1,571萬餘元,嚴重損害電力計費公平及公共利益。

雲林地檢署呼籲,擅自改裝電表、破壞封印或以其他方式影響電表正常計量,不僅侵害台電公司財產權益,更將相關成本轉嫁由全體合法用電戶共同負擔,嚴重破壞用電公平秩序。除實際從事改裝電表者可能涉及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外,委託他人改裝電表之用戶,係以不法方式影響電表計量而仍共同參與,亦可能成立詐欺得利等罪責,絕非僅補繳電費即可免其刑事責任。本署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及台電公司加強查緝違規用電案件,向上溯源、向下刨根,嚴查不法改裝電表行為,以維護能源秩序、用電公平及社會公益。

雲林檢警偵破大規模改裝電表案 涉及28組用戶 台電追償電費高達1,571萬餘元。(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檢警偵破大規模改裝電表案 涉及28組用戶 台電追償電費高達1,571萬餘元。(雲林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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